佛山海尔创新产业园办公室及生活配套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海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海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期第一阶段)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D区42号。项目投资19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占地面积约8949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450.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员工宿舍2栋,管理人员宿舍2栋,办公及生活配套用房2栋,容积率0.63,建筑密度15%,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26个,规划入住员工共计4849人。20个炉头,污水处理能力1000m3/d。
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内容为:炉头3个,污水处理量为300m3/d。(项目主要设备见《主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3年5月15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3〕83号)。
项目生活废水年排放量为26.429万吨,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废水处理量为300m3/d。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厂管网。
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和食堂产生的油烟。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及时处理污泥,降低恶臭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0m3/h。
项目环保设施由广东粤绿环保工程中心设计承建。
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噪声主要产生于设备的运行,采用了隔音、防震措施降噪。
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及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严控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生产负荷达到85%。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污染物经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从严标准(COD≤40 mg/L、SS≤20 mg/L、BOD5 ≤20 mg/L、氨氮≤8mg/L、动植物油≤3 mg/L)的要求;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检测报告GZH15080762303”。监测单位为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通过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七)每年向我局提供固体废物转移合同。
(八)本项目验收不包括自动监控施设的验收。
(九)核定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为10.57吨/年、氨氮为2.11吨/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厂纳污该项目后,总量指标纳入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厂指标中,不再另行分配。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9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