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好消息高明区新增5个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注射点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规定养犬人应当对其饲养的犬只做好狂犬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至狂犬病免疫点进行狂犬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在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送犬只再次进行免疫;在前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办理备案前,应当先取得犬只狂犬免疫证明。
为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方便群众非工作时间带犬只注射免费狂犬病疫苗,5月26日,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与区内5家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签订协议,授牌设立5个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政府委托注射点,本次委托期为1年。至此,全区共设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注射点为9个。
以上新增免疫点其免费狂犬疫苗由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采购、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配送,市民带犬只前往即可享受免费注射服务。若市民为犬只选择非政府免费疫苗,不属于本活动范畴。监督投诉电话88881758(区动物卫生监督所)、88882511(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