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联钢薄板有限公司退火炉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广东联钢薄板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联钢薄板有限公司退火炉变更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工业园中油大道6号,主要从事冷轧退火带钢、冷轧光亮带钢、冷轧带钢、冷轧钢管等冷轧钢的生产,总产量20万吨/年,产品可作为VCD外壳、风扇转叶、LED灯丝、玩具盒、五金配件等的原材料。项目原有25台罩式光亮退火炉,其中20台罩式光亮退火炉用电,5台罩式光亮退火炉燃天然气,由于该工业园区内电网设备无法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现将原有的20台罩式光亮退火炉能耗由用电改为燃天然气,并更换一台数控轧辊磨床。项目变更前后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7年1月9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7〕3号)。
项目变更前后无新增废水排放。
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三、检测结果
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100%。监测结果显示:天然气退火炉废气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结果详见广州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7)TR1704142。排污口编号:废气FQ-240003、FQ-240004、FQ-240005、FQ-240006。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
(四)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为0.35吨/年(增排0.34***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为2.205吨/年(增排2.18232吨/年)。验收监测时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0691吨/年、氮氧化物:1.96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