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鹿仔岗排涌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芦苞镇鹿仔岗排涌清淤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芦[201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和镇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芦苞镇鹿仔岗排涌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鹿仔岗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芦苞镇鹿仔岗排涌清淤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鹿仔刚排涌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鹿仔岗片区,大致呈东西走向。涌道全长约2.75km,起点位于上坳村附近与省道S118相交,终于鹿仔岗电排站,排水排入白坭河。鹿仔岗排涌为排灌两用排涌,在主涌及支涌的起点均设有灌溉泵站从涌道引水灌溉。本次排涌清淤的主要任务是对涌道底部的淤泥进行清理,以增大涌道过流断面,提高排涝标准,提升涌道的引水灌溉能力。同时,对涌道边坡进行修整;对局部涌道进行护脚。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为2817583.87元,投标上限价2817583.87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5246.74元。)
2.3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人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临时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对总监签认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进行审批,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合格工程的80%支付,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
2)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3)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保修期满(保修期限为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正式移交后一年)且竣工验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职称:水利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4.5.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作证明。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单位工程尚未通过验收的招标工程费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作证明。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4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 年 1 月 9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14 日 10 时 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水利所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
邮 编: | 邮 编: | 528100 | |
联 系 人: | 曹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757-87233356 | 电 话: | 0757-87783721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448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http://www.fszhaoxin.com |
2014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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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完整版.pdf
芦苞镇鹿仔岗排涌清淤工程(定稿).doc
图纸.rar
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