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三发统资〔2016〕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芦苞镇、乐平镇等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G321北至山前大道(花都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24公里。本工程标准段道路照明主要采用12米/8米高,200W/150W单杆双臂LED灯(挑臂长2.5米/2米,仰角5度),路灯双侧对称布置于侧绿化带上进行照明,布置间距35米。道路展宽采用12米,2*200W LED二火投光灯加强照明,交会区采用15米,3*200W LED三火投光灯加强照明。本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2872.683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会之日起算,至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结算指财政部门最终审定为准)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完成三水区塘西大道一、二期照明工程监理服务,其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等,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此外,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决算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协助招标人以及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办理和获取项目相关奖项(如需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787735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按工程进度完成至4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当工程按进度完成至8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档案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
(4)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
(5)余下监理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付款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完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17时00分起至2017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1月10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到网上报名回执上所提示的银行账号(转入或汇入两笔或两笔以上无效),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莫工 联 系 人: 贺工
电 话: 0757-87748307 电 话: 0757-82300711
传 真: 0757-87748605 传 真: 0757-82300722
2017年12月19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