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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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8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佛商务服字〔2016〕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根据通知组织项目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7份)和电子版1份。请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属地镇(街)经济促进局申报。详情可咨询区经贸局联系人及属地镇(街)经济促进局。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陈慕婷,电话:86337489,邮箱:jmj_sck@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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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3:45: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