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经济联合社物业使用权竞投租赁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6年9月8日下午3 时(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现原翔宇鞋厂东边二、三层建筑和西边一至四层建筑及空地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深国招2016001
(二)资产名称:物业[原翔宇鞋厂东边二、三层建筑和西边一至四层建筑及空地];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7056.1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8335.***平方米,西面(电房南便)建筑占地面积:143.51平方米,合共可租用建筑面积8479.15平方米,空地面积4205.36平方米,具体见***1《平面图》;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林岳社区;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从签订合同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六)交易底价:人民币84231.88元/月;
(七)递增情况:每3年在前一期基数上递增5%;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缴款后使用,于每月10号前一次性缴交当月租金;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整;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中标价计算,3个月租金取整;
(十一)标的物使用范围: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二)竞价方式:暗标;
(十三)其它情况说明:
1、出租方提供现状物业、消防栓、320千瓦容量额度(电费、电容费由竞得人支付)给竞得人使用,若供电部门需要押金,由竞得人垫付,若竞得人超出用电容量、竞得人须向电力部门申请增容,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在经营过程按相关部门要求增设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由竞得人负责。
2、装修免租期3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装修期满后按竞得价计租。
3、加空地计算方式:租赁物中空地部分,出租方以建筑面积20%的比例配置空地给予竞得人作通道使用,超出部分以2.5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空地总面积为4205.36平方米;所以,竞得人应交的空地计租面积:1471.98平方米,空地和楼顶不能搭建构筑物,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没收竞得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负责,解除本合同。
4、提供电梯给竞得人使用,承租期间,东边电梯现正常使用后期的维护费与其他租户平分,西边电梯现已停用,若后期需要恢复使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5、本项目标的物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相关的经营风险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按现状使用现有租赁物,不得重建、新建、改建现有建筑。
7、租赁期前三个月,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8、合同期内,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监督竞得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9、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暗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本中心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出现两位或两位以上竞投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未能确定竞得人的,可在限定时间内,以此最高报价为底价,继续采用暗标竞价方式进行竞价;若再次竞价的报价均无提升,则通过摇珠或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以整个竞价环节中的最高有效报价成交。
3、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9月7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16年9月7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9月8日14:45至15:0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承诺书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6年9月8日15:0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侧)。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郭***
联系电话: 0757-81813616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