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正在审判中实现——记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唐山法院金牌法官刘雪琳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这是刘雪琳进入法院工作9年来,始终恪守的初心。
这位曹妃甸法院四农场法庭庭长,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进入曹妃甸法院工作至今。她年均办案150件,卓著的成绩,让她连续多年被区法院评为“办案能手”,数次被唐山中院、曹妃甸区委记“个人三等功”。今年4月份,她光荣入选唐山市十佳政法干警、唐山法院金牌法官。
刘雪琳工作的临港法庭,主要承办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存在案件标的额大、案情复杂、难度高等特点。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刘雪琳率领第21审判组,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
在审判工作上,刘雪琳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7年,她接手一个房地产项目案件,开发商拖欠建筑商工程款2700万元,甲乙双方为此纠纷不断,乃至大打出手。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刘雪琳发现矛盾的焦点,在于他们对合同条文的理解有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原告财产保全申请,法庭冻结了被告包括贷款账号在内的3个账号;但贷款账号被冻结,被告的购房业主就不能正常办贷款,因此被告提出解封贷款账号。刘雪琳主动和区住建局协调,让住建局同意从被告的保证金账户里拨付部分资金,存入其被冻结的一个一般账号中,解封了被告的贷款账号。在刘雪琳的尽心调解下,这起复杂的案件得到化解,在工程款打入建筑商账户后,工程得以全面复工,业主们看到了希望。
“以调解结案,对各方都是最好的结果!”以此理念为指导,刘雪琳在审判中把调解放在首位。她总是以朋友的身份,与双方沟通和交流,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后果,从而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在她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结案率超过50%。
2017年秋,两辆重载货车在临港公路上相撞,造成人员死亡。原告家庭由于关系复杂,在法庭上为赔偿方案动了手。刘雪琳看到矛盾如此激化,就没有死抠律条,而是抓住全家人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她逐个征求他们对赔偿额分配方案的意见。从尊重意见到分配比例再到达成统一,刘雪琳以亲和力安抚了这家人的情绪,最终在判决书上写清全部分配数额,避免了后遗症。
“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让审判有一个公正的结果。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练就与人打交道的高超技巧,要有化解矛盾的手法,这样当事人就会满意而去!”刘雪琳说起自己的团队,每年能完成300件案子,靠的就是这种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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