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工作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8〕593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南建设〔2018〕60号)及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18年8月中下旬,具体检查时间于检查前3天通知有关企业。
(二)检查方式
组织专家到企业检查。随机抽查企业,同时随机抽查企业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二、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具备甲、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南海区内有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2017年6月以来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检查、排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他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工程造价文件格式或签署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取费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是否合理。
(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造价管理规定。
(五)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包含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档案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
(六)排查企业是否涉及《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中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内容。
(七)向企业收集扫黑除恶线索。
四、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标准条文、国家、省市造价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相关检查结果并上报市住建管理局。各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各项要求,对照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标准(详见***1)自查自纠。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各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18年8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南海区内2017年6月以来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详见***2)。报送电子邮箱:jsj_sheji@nanhai.gov.cn。
(二)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含受检项目的合同、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底稿、工程预算审查底稿),整个检查过程中应予以积极配合。
(三)各有关企业在检查期间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安排相关人员现场答疑,现场技术人员参加答疑或在当日检查时间内无法向检查专家解释清楚的均视为认可专家检查意见处理。
(四)检查专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为准绳,严格、公正地进行检查,认真规范填写检查意见。
***2:2017年6月以来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xls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电话:86286071)
南建设函〔2018〕593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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