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四张清单五项制度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兴仁县建立“四张清单”“五项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举措取信于民。
“四张清单”细化责任目标。一是建立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6个大项18个小项。二是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清单。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4项责任目标。三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领导责任清单。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3项责任目标。四是建立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8项具体工作目标,要求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五项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专题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三是建立完善谈话制度。四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五是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54: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