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告张文朋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告
张文朋(身份证号:230828********1259):
兹有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大沥分店职工陶燕珊(身份证号:440682********6942)于2013年8月23日发生交通事故,其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你作为肇事人依法应向其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由于你拒不支付该费用,我局已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及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先行支付该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并取得追偿权。
我局于2018年9月12日通过EMS(单号:104****566027)向法院生效判决上记载的你的地址发出《佛山市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编号:佛(南)社通〔2018〕第6号),但由于无人签收,无法向你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佛(南)社通〔2018〕第6号)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佛山市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
佛(南)社通〔2018〕第6号
张文朋(身份证号:230828********1259):
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大沥分店职工陶燕珊,身份证号 440682********6942,于2013年8月23日发生交通事故,其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你作为肇事人依法应向其支付相应工伤医疗费用。由于你不履行赔偿义务,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依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已先行支付该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壹万肆仟伍佰陆拾捌元伍角捌分(¥14,568.58)。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结果,你应对该事故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向你追偿上述费用。
请你在收到本《追偿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以上费用存入我局如下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与内审科。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你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偿还的利息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均由你承担。
户名: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
账号:2013019929200191250
传真:0757-81630934
特此通知。
我局联系人: 梁俊杰 联系电话: 0757-81630936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
送达人: 接收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交被追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