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司法局创优三个环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记者周春旺 通讯员赵旭光、郭孟福)饶阳县司法局从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优三个环境,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造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饶阳县司法局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项工作,通过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培训作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切入点,通过农村“两委”干部培训,使全县广大基层的干部群众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迫切性。通过开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村“两委”干部培训,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共识在全县形成。发动利用全县法律资源,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方面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创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环境。充分利用本身职能,具体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及各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对于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事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事务得到免费的法律资源;对于涉及到农村集体承包地的公证工作,县公证处提供全程服务;为了配合做好全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提出明确要求,分析所包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点、趋向,结合该村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创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环境。结合自身职能,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尤其是村级调解组织,力争达到每村一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职责是:负责本村的矛盾隐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村“两委”处理涉及农村稳定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协调工作。村级专职调解员作用的发挥,为广大农村的稳定提供了基础保障,为确保全县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