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6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6〕119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5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佛建管〔2016〕19号)、《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禅建发〔2016〕90号)和《禅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决定于2016年3月中旬开展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6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项目各责任主体是否开展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施工企业是否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复工前是否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等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根据《禅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对涉及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专人***落实整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方法
本次巡查不预先告知,巡查内容按照上述内容和《制度》相关表格。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企业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质〔2013〕1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和诚信扣分。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成员由我局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质安站、市、区建筑安全巡查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检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媒体曝光。检查评分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项目责任企业将纳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范围。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3月2日
(禅建发[2016]119号)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6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已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