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据《2017年汕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1%。
三、为方便企业办事,简化办事流程,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可登陆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打印本企业《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信息校核手续。具体操作办法为:登录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csi.shantou.gov.cn)--进入单位网厅--查找《**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输入单位代码、年份(2017)--查询--打印。如企业无法查询打印《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或对查询打印的《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情况表》相关数据有异议,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校核数据。
四、为方便资金核算及拨付,各级人社部门在核定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金额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单位精确到元。
其余事项按《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办法》(汕人社发〔2018〕7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