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泥头车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工程运输行业复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行业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及省市有关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建筑工程运输行业复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建筑工程运输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复工的,应报相应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请各企业按照相关指引要求,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和员工动向。对重点地区人员,一律推迟返工时间;对其他即将复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
(二)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做好场所和车辆消毒工作。
(三)各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病知识,将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引导从业人员关注自身健康,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预防意识。
(四)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推行分散用餐。
(五)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员工,要及时督促就医诊治,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要求处置,并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三、各建筑工程运输企业要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严格按《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做好建设运输工程车辆春运复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隐患排查并报请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复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泥头车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