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金湾区精高汽车修配行维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有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精高汽车修配行
维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审批有关情况的公示
经研究,从环保角度,我局拟同意金湾区精高汽车修配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精高汽车修配行
二、建设内容概况:
项目主要从事车身清洁维护、汽车维修、车身修理、电气系统维修及汽车饰品、汽车配件、轮胎、蓄电池的批发、零售。项目选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信禾客运大楼原值班室,符合《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营业规模:租赁商铺建筑面积484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人民币。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见表1、表2:
表1:原辅材料使用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用量 |
1 | 洗车液 | 1314升/年 |
2 | 蜡水 | 1460升/年 |
3 | 汽车油漆 | 730升/年 |
4 | 机油 | 1460升/年 |
5 | 轮胎 | 730个/年 |
6 | 汽车零配件 | 若干 |
表2:设备使用一览表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数量 |
1 | 二柱升降机 | 1台 |
2 | 拆胎机 | 1台 |
3 | 洗车机 | 2台 |
4 | 平衡机 | 1台 |
5 | 电焊机 | 2台 |
三、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建设单位已对该项目以问卷调查方式对可能受影响的住户及公众进行意见调查,情况如下:共派出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回复率为100%;其中表示赞成的为29户(人),占总户(人)数96.67%;表示不赞成的为0户(人),占0.00%;表示无所谓的为1户(人),占3.33%。
四、项目排污情况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1、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辆进出厂区的汽车尾气,据《环评报告表》分析,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汽车行驶噪声,排风设备噪声、维修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在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阻隔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3、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沙滤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由专业单位处理,不随便倾倒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据环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则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公示期:
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9日起,至2013年1月22日止)。如对本项目持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邮政编码:519090
联系电话:(0756)7799389,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