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惠生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我局于2013年11月对《珠海惠生门诊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批准项目环评文件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珠海惠生门诊部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从事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儿科、小儿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医学检验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活动,选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福路99号(云顶澜山7、9、11、13号商铺),选址场所具备商业服务使用功能,符合《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的选址要求。
主要设备:B超超声仪1台、心电图机1台、牙床1张、紫外线灯1台、氧气瓶1瓶等。
三、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建设方委托陈亚萍、陈东华、黄志雄于2013年7月至9月以问卷表格调查的方式,对受影响较大的范围内居民进行了意见调查。调查范围为云顶澜山16栋的部分住户。
四、公示日期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2013年11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我局窗口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我局将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阳光花园一层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656087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