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拟投资建设“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编写报告书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现对报告书简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
建设单位: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西滩填海区和南迳湾作业区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21°57′38.701″N,113°14′49.799″E。距珠海市区约60km。。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7770.09万元,填海工程投资约5770万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用海总面积4.9585公顷,全部为填海造地。占用批复海岸线长30m,占用海岛岸线长6m。建设公用管廊总长17481.6m,走向与高栏港经济区内的道路平行。公用管廊分为三个区段:石化区管廊、环岛中路段管廊、南迳湾区管廊。管廊采用管架敷设方式,管架宽6m、12m,共4层,层高1.5m。管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管架跨越道路采用钢桁架结构。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1、对海洋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是在高栏港东大堤建成后才进行填海,所以,本项目对海洋水文动力产生的影响取决于东大堤。东大堤的建成,改变了较长的自然岸线,从模拟结果来看,工程建设对东大堤以东海域流态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堤段南部海域,流速以减少为主,东大堤5km以外潮流流态基本无影响,水文动力环境基本无影响。
2、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填海早已完成,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沉积物环境基本无影响,沉积物质量现状仍将保留现有水平。
3、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所在海域已于2010年之前基本完成填海工程,经过对比2015年10月、2014年4月、2009年1月与2002年12月的海洋水质环境调查结果,本项目区域的填海施工对东大堤以东海域的水质环境影响很小,高栏岛周围海域的水质特点没有因为西滩填海区填海施工发生大的变化,对海洋水质的影响极为轻微。后续加高筑填对海洋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运营期没有生产废水排出,对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基本无影响。
4、对海洋生物(包括渔业资源)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计算得出本工程导致海洋生物资源一次性的损失量为:填海施工造成潮间带生物损失量2247kg,底栖生物损失量4194kg。填海造成鱼卵仔鱼损失量为149316.9 尾,造成游泳生物损失量为1537kg。可见,本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渔业资源)的影响相对较小。
5、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海域的主要环境敏感区有:外伶仃岛-大襟岛海域幼鱼和幼虾保护区、青洲浅海养殖区和珠海飞沙滩旅游区。它们的环境保护目标为:海洋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项目附近海域5km范围内无其它合法的水产增养殖区。经过报告书分析,本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无影响。
6、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施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溢油事故的发生,在遵守船舶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建设单位在采取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海上污染风险事故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后续填高时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位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严格控制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船舶污水和生活垃圾,不得排放到水域。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向海域排放任何污染物;
3、做好施工期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或减少本项目施工期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4、项目运营期做好管廊各种管道的维修保养,严防管道泄漏等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项目所在海域为“大平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经分析,本项目建设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高栏港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相符合。
2、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符合《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符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和用海符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用海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与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相适应。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的前提条件下,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和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可以接受,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项目填海工程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官方网站(http://www.zhdz.gov.cn)上查阅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直接联系获取本项目的海洋环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前项目周边海域的环境状况?主要的海洋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海洋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如果不赞成,需说明具体理由。(4)对本项目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公众咨询时间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偲伟
电话:0756-7712570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楼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9024516 传真:020-8445167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号 Email:769692707@qq.com
建设单位: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