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宣贯及实施情况经验交流会
10月15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下称《条例》)宣贯及实施情况。市水务局黄海涛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审批服务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处、市排水管理处、各区(新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区(新区)水务局详细介绍了本单位形式多样的《条例》宣贯活动,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最后,黄海涛副局长作总结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条例》宣贯的重要性,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要学深悟透;二是重视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动,共同促进《条例》施行推广,全方面普及《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执法普法警示教育,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四是提升排水公司的履职能力,优化绩效考核,推动城市排水工作质效“双提升”。(市排水管理处 刘思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