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角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左权县羊角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界线,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晋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河办〔2018〕13号),以及《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左权县水利局对羊角河进行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原则
1、注重基础,依法依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合理利用已经验收的相关基础成果,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结合现状,因地制宜
按照节约利用的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原则和标准。
3、统筹兼顾,团结治水
逐步解除河道与社会经济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管理范围划界要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要求,并应协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二、划界范围
羊角河划界范围为左权县羊角乡后圪道村至清漳干流入河口,划界长度25.4km,沿河有羊角乡羊角、南垴、石灰窑、窑疙瘩、粟城乡后庄、鸽坪、口则村等村庄。
三、划界标准
执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
1、防洪标准
羊角河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
2、划界标准
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5m处;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
四、划界成果
1、桩号K0+000~K6+866(河源~水峪沟汇入前)
该段河长6.9km,20年一遇洪峰流量100.1m³/s。本段属山区蜿蜒型河道,两岸为陡峭的山体,河谷束缚于边山地形,河床质为砂卵、砾石,河道比降在3%左右,河宽约20m,沿河分布有村庄南峪沟村、羊角乡羊角村。乡道X023在最上游路面被淹没,治导线收回至路基内侧;上游段河道基本为天然河道,仅在右岸羊角乡段有长约100m的堤防,治导线以堤线确定,其余河段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本段管理线在有堤防段和村庄段,以治导线为准向外延伸5m确定,若遇道路或建筑物,则以路基或建筑物边界为管理线;其余段管理线与治导线重合考虑。
2、桩号K6+866~K19+395(水峪沟汇入后~七里沟汇入前)
该段河长12.5km,20年一遇洪峰流量142.8m³/s。本段属山区蜿蜒型河道,两岸为陡峭的山体,河谷束缚于边山地形,河床质为砂卵、砾石,河道比降在2.5%左右,河宽30m左右,沿河分布有村庄南垴、石灰窑、窑疙瘩、粟城乡后庄村。本段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本段管理线与治导线重合考虑。
3、桩号K19+395~K25+371(七里沟汇入后~清漳河入河口)
该段河长6.0km,20年一遇洪峰流量200.7m³/s。本段属山区蜿蜒型河道,两岸为陡峭的山体,河谷束缚于边山地形,河床质为砂卵、砾石,河道比降在2%左右,河宽35m左右,沿河分布有村庄鸽坪村及口则村。桩号K20+916王家峪桥处左右岸各有长约100m的堤防,左岸堤防满足防洪要求,右岸堤防不满足,本段治导线沿堤线,其余河段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本段管理线在有堤防段和村庄段,以治导线为准向外延伸5m确定,若遇道路或建筑物,则以路基或建筑物边界为管理线;其余段管理线与治导线重合考虑。
羊角河河道治导线范围内基本为河滩地。羊角河规划段洪水淹没线之间面积为0.82km2,治导线之间面积为0.77km2,管理范围线之间的面积为0.77km2。
五、其他
1、羊角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后,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向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水利部门负责完成划界线界桩设置。
2、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左权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终审:左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