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采购第十五届文博会光明区展位设计制作服务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五届文博会光明区展位设计制作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承接过大型展会的设计、布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具有产品或会议展览设计等资质,有相应设计经验和制作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具有展览展示类设计制作二级(乙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警示条款: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答疑事项:2019年1月24日12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六、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19年1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
七、组织评审:
1.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或价低者得方式。
八、采购结果公示:确定后本网站公示5日
九、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第三办公区215室
咨询电话:黄先生,23421776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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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文博会光明区展位设计制作技术和服务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