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矿区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矿区范围的公告
一、关于本次采矿权延续审批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察、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泉水矿种原已纳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1998年,原地质矿产部印发《关于授权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将矿泉水采矿登记权授权给省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2020年,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省人民政府将省级权责清单中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审批”委托由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
本宗采矿权许可延续登记,审批及核发机关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该局于2020年12月19日来函告知我区审批结果:采矿权人广州市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采矿许可延续申请获批。矿山名称:广州市长寿村饮品(连锁)有限公司长寿村矿泉水;有效期起止:2020年12月14日至2030年12月14日。
二、矿区范围公告依据
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现区政府依法对该采矿许可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坐标详见公告内容)。矿业权人相关权利及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三、解释部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020-3607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