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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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经调查取证,广州粤兴加油站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本单位拟对广州粤兴加油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广州粤兴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时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政府6号楼4楼)
四、注意事项: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向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才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6日
(联系人:叶 茵,联系电话:020—8639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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