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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目录

2018年度 1

四川省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 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5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 13

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0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86万元,占24.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8974.78万元,占72.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2.33万元,占2.77% 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6

第四部分*** 28

***1 28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28

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8

***2 34

第五部分附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总表 6

三、支出总表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7

公开时间:2019101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19

***1 19

***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均等化服务、公共服务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

16、负责全县干部委员会确定的干部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县医改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医政医管工作县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全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并建立药品异常指标监测通报、使用评价工作制度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上网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用试剂,阳光积分达考核达标建立医疗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区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监管全面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医责险的通知》,县乡医疗机构均参加了医责险全县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县级1设在县司法局,每个乡镇都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显著。医疗精准扶贫精准识别率达100%,医疗精准扶贫“免补”执行率为100%,医疗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建立率100%,脱贫攻坚巡回医疗本辖区贫困乡镇每季度1县乡医疗机构建完善的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和制度体系,医务人员进行行风建设工作宣传和教育培训100%组织落实行风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和医院巡查,开展政风行风测评100%对口支援工作管理有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管理和相关的工作制度注重对口支援派驻人员到岗情况、请销假制度管理,并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不定期暗访管理率100%;全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8完成29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城市公立医院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

2、基层卫生工作: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成立监督指导中心,组建以乡村医生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医生、公卫人员为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医师为技术支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40余个2017-2018年累计完成全民体检14.58万人,完成率达93.65%;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严格坚持月例会制、月交账制及乡村医生集中办公制;以县级集中培训、薄弱项目轮训、科室观摩学习、工作督导等多种形式,对辖区项目管理人员、乡村医生进行针对性、强化性培训5期,培训200余人;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全覆盖工作督导指导4次,强化了薄弱环节、突发问题的整改落实。调整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管理治疗网络人员配置,对照检查考核方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治疗、随访管理等工作,全年新增精神疾病患者22人,登记在册患者数1005人,检出率3.92‰;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428日,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主题为“健康四川,职业健康先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活动;开展了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工作。

3、综合监督、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实抓好卫计监督执法工作,制定《屏山县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目标考核办法》屏卫发〔201852),将监督执法与公卫均等化服务有效融合,明确考核对象,并11月底完成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评估;与县委编办联合印发《屏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屏卫发〔201812号),明确各级职责任务;调整充实45名乡镇卫计监督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参训80余人次全年共办理违法案件40件,其中,医疗服务领域6件,放射诊疗4件、传染病防治14件、公共场所卫生11件,学校卫生4件、生活饮用水卫1件,种类覆盖率100%。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疗质量控制、医院感染、传染病防控等各类专项检查15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和疾控机构455户次,立案24件,办结24件,组织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和具备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同配合,分别于4月、9月对县内15家公共场所、1家生活饮用水单位、2家医疗机构、4所学校进行了消毒毛巾、饮用水卫生、学校环境等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对12家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放监督检查,对其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4家给予了行政处罚,覆盖率100%全年计划监测水样72件,已监测72件,生活饮用水监测覆盖率达100%;全县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公开,共设监测点12个,监测水样12件,合格12件,合格率100%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实现亮化管理以公共场所示范街区辐射周边,同步推进同区域内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示范单位的打造在县城公共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和“三全、三亮、三化”的基础上,共检查公共场所168家,出动监督人员338人次,执法车辆30台,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查处违法案件3起,罚款金额为1800元。

4重点项目、财务和信统工作截至201812月底,中央下达2015年及以前项目投入使用率100%2016年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100%、投入使用率100%项目资金到达县财政后及时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内部审计计划,完成内审工作报告6篇和1个内审工作总结;积极稳妥推进宜宾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改革工作,因医保政策不支持,我县公立医院机构没有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对县医院、中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第三方调查工作;全年对辖区内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2次医疗服务价格督导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卫生计生相关规划监测和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屏山县“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屏府发〔201873号)。县级医疗机构已建立数据中心,可自动生成数据,方便统计取数,提高了统计工作精准性各类报表数据按时上报率均达到100%人力个案上报与年报、月报在岗职工数一致率达100%住院病案首页数据机构上报率与月报一致性达均达到100%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每月均达到95分及以上每月对“卫生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问题处理率达100%,数据现场质控准确率达98%及以上监测点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当年出生率与5年平均出生率之差控制在0.55‰、当年死亡率与5年平均死亡率之差控制在0.33‰略偏高无一周岁以上无姓名或姓名有误,重复人口和数据逻辑性错误率控制在0.5%;现居住地代码缺失、错误错误率分别控制0.3%;户籍地代码缺失、错误的错误率分别控制在0.3%15-60岁已婚有配偶者信息缺失错误率控制在0.2%人口基础信息与公安户籍系统数据比对处理率达100%,准确率达98%以上出生人口信息上报完整率99%及以上出生人口信息与公安户籍系统对比准确率达97%及以上,与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系统一致率达97%及以上

5、扶贫和应急工作:健全扶贫领导机构,落实专职人员3名;建立“1+4+N”健康扶贫工作体系,落实领导包片负责制、季度督导、定期交账等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健康扶贫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健康扶贫专题会,专题研究健康扶贫推进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贫困户转诊备案制度。2018年度退出的26个村卫生室均已达标(面积至少3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药房和治疗室三室分离,标识标牌和基本设施设备齐备);26个退出村卫生室均已配备合格的村医生;严格规范卫生扶贫基金的使用。切实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争取资金25万元用于配备应急队伍服装和基本装备,有力提升应急能力;全年召开卫生应急工作培训会1次,培训达40余人次,开展卫生应急演练25次,参与县级大型应急演练3次;开展卫生应急知识“五进”宣传活动,进学校、进工地和进村社,广泛宣讲应急事件应对和处置知识,有效提升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及时率100%,准确率100%;卫生应急值守到位率100%;节假日开展值班督查,确保值班到位;有效开展鼠疫、人感染H7N9流感等突然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地震、洪涝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应对工作;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8.16”中都特大洪水灾害发生后,县卫生应急队伍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达到现场,通过一系列综合防控措施,保障了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了灾后“零死亡和零传染病”发生。

二、机构设置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

纳入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医院


  2.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医医院


  3.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华中心卫生院


  4.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中心卫生院


  5.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卫生院


  6.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太平乡卫生院


  7.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卫生院


  8.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中心卫生院


  9.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富荣镇卫生院


  10.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大乘镇中心卫生院


  11.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中心卫生院


  12.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鸭池乡卫生院


  13.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民族中心卫生院


  14.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卫生院


  15.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边彝族乡卫生院


  16.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夏溪乡卫生院


  17.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安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063.97万元,总计26389.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总价1756.86万元,增长7.23%;支出减少745.62万元,下降2.75%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业务收入增加;支出下降的主要变动原因是17年支出中含妇计中心基本建设支出在局机关列支。

序号

项目

2017

2018

较上年增加

增长率

1

收入总计

24307.11

26063.97

1756.86

7.23%

2

支出总计

27134.66

26389.04

-745.62

-2.75%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0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6.86万元,占24.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8974.78万元,占72.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2.33万元,占2.7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1

收入总计

26063.97

100.00%

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366.86

24.43%

3

事业收入

18974.78

72.80%

4

其他收入

722.33

2.77%



  1.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638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6.61万元,占85.78%;项目支出3752.43万元,占14.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1

支出总计

26389.04

100.00%

2

其中:基本支出

22636.61

85.78%

3

项目支出

3752.43

14.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66.86万元,支出总计6981.7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18万元,下降0.7%总计减少2363.99万元,下降25.29%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含妇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项目

2017

2018

较上年增加

增长率

财政拨款收入

***12.04

6366.86

-45.18

-0.70%

财政拨款支出

9345.74

6981.75

-2363.99

-25.29%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63.99万元,下降25.29%。主要变动原因是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含妇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6万元,占0.5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96万元,占0.83%%;医疗卫生支出6827.43万元,占97.79%;住房保障支出27.68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32.12万元,0.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般公共服务

37.46

0.54%

社会保障和就业

57.96

0.83%

医疗卫生支出

6827.43

97.79%

住房保障支出

26.78

0.38%

农林水支出

32.12

0.46%

合计

6981.75

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81.75万元完成预算109.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7.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三支一扶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1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4.63万元,完成预算95.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与财政对账,追加2.18万元未使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35.79万元,完成预算9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直接支付设备采购资金结转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财政补助搬家经费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48.59万元,完成预算108.13%,决算数预算数,主要为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度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县医院人员经费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决算为33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县中医医院人员经费。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28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1101.51万元,完成预算10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为屏夏一体化投入建设使用。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228.41万元,完成预算3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为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应返还额度,次年考核发放。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1626.29万元,完成预算11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为使用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结转资金。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决算为124.32万元,完成预算4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为年末下达一体机采购资金,在次年度进行采购。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218.29万元,完成预算11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两年一轮,使用上年度全面健康体检结转资金。

210069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决算为29.01万元,完成预算21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为上年度结转中医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建设使用。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计生流动管理站人员支出。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158.97万元,完成预算8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为部分计生奖特扶资金在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中列支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88.52万元,完成预算26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为支上年度结转计生项目资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914.16万元,完成预算182.81%,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为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9.8万元、津贴补贴176.55万元、奖金72.71万元、伙食补助费0.73万元、绩效工资20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6.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9.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8万元、离休费12.58万元、退休费、抚恤金13.47万元、生活补助0.09万元、医疗费0.68万元、奖励金42.2万元、住房公积金71.49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6万元等。
公用经费
54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3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0.83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0.31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7.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1.36万元、租赁费0.73万元、会议费1.06万元、培训费8.51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34.12万元、委托业务费238.67万元、工会经费10.89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万元、其他交通费15.2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7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4.1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5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应厉行节约号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占8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16.19%。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完成预算85.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72万元,下降33.79%。主要原因是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台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3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5.15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到屏山进行健康扶贫工作督导、海盐县卫生健康局都屏山对接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中江、福利基金会、石棉县、省卫计委、市红会工作督导考察等。主要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5万元,比2017年减少21.43万元,增长17.01%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4.75万元,专用医疗设备采购148.5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卫生系统共有车辆2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1.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1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屏山县2017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个(包括1个行政主管部门、1个县人民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个乡镇卫生院),一级预算单位4个机构(包括1个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余17个机构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均等化服务、公共服务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

16负责全县干部委员会确定的干部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县医改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7卫计系统在职职工1168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592人,卫生技术人员904。我局预算编制人数41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16人,红会事业编制4人,县卫生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人,流管站事业编制4,康医室事业编制3人)。预算编制期间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5人,红会事业人员2人,县卫生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0,流管站事业人员3,康医室事业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从事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卫生计生工作保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卫计系统财政补助收入7657.27万元,其中公立医院1403.43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18%;基层医疗机构3823.56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9%,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2430.29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3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卫计系统财政资金支出934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13.1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23.25万元;项目支出6309.39万元,项目支出包含基本公共卫生、全民健康体检、公立医院改革、县医院妇计中心基本建设支出等。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级财政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包括6月、9月、11月、全年执行进度、中期评估等。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卫计局机关编制内人员实行工资全额财政拨款,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五险两金社会保障费等,按照在编在职人员数13200/人预算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卫计局机关对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2)机关厉行节约。

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控制压缩情况等。


支出项目

上年支出

本年预算

本年支出

同比增减

幅度

公务用车维护费

109710.94

72000

80542.58

-29168.36

27%

公务接待费

68590

50000

61792

-6798

10%

会议费

42420

30000

24214

-19974

47%

2017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都有明显压缩。


3)机关节能降耗。

机关水、电、气、燃油节能降耗情况等。


支出项目

上年支出

本年支出

同比增减

幅度

1.68

1.4

-0.28

-17%

燃油

3.78

3.82

0.04

1%

电费有明显下降,在出车次数增多的情况下,燃油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卫计系统项目资金资金实行的是季度预拨,年终绩效考核兑现,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各项专项资金,我局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屏卫办发〔201561号)。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卫生各个项目的开展,促进我县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四)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各项专项资金,我局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屏卫办发〔201561号)。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下级单位项目开展中期督导和年终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划拨专项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按“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卫计系统综合得分93.58分,评价等次为“良”。

(二)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量繁多,受人员不足和专业知识的限制,很多项目的中期评估结果未被真正用上,基本上采用年终考核结果。

(三)改进建议。

1强化培训,努力提升项目执行能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项目全员培训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院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2强化督导,努力提升项目服务内涵。各项目指导单位要按照考核细则,按要求规范相关服务表单的式样,在统一项目的服务流程的同时,统一相关服务过程的记录要求。

3强化考核,努力提升项目服务效果。县卫计局、各项目指导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把提供服务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数据的一致性,采用上级考核方法对各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

2018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稳步从25元提高至50元,先后新增加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按照规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5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的村(社区)卫生室。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本次考核结果显示,全县达到90分以上单位1个,80-90分单位5个,70-80分的单位7个,60-70分的单位3个。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贫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100%,档案动态使用率达90%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6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100%;新生儿访视率达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早孕建档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9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7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70%60%以上,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达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检出率达4.0‰以上,在册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覆盖率、信息报告率100%;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5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

2.决策依据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由以往的一年考核一次,增加到一年考核两次,并将日常工作及加扣分纳入考核。其中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60%,日常工作考核占10%,加扣分按实计算。(防保)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屏卫发〔2017176)分配资金。

4.分配结果情况。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划拨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屏卫发〔2017189)。



单位名称

户籍人口数

服务人口数

考核得分

万人考核得分

考核金额(元)

预拨金额(元

本次实拨金额(元)

大乘镇中心卫生院

21994

17922

90.30

161.84

994010

***0000

354010

屏山镇中心卫生院

31267

25438

85.66

217.90

1338374

910000

428374

鸭池乡卫生院

15989

13212

84.76

111.98

687822

480000

207822

屏山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计中心

31790

24776

84.61

209.63

1287565

800000

487565

书楼镇中心卫生院

28959

24111

84.06

202.68

1244861

860000

384861

龙华镇中心卫生院

20261

16925

82.26

139.23

855133

610000

245133

新市镇民族中心卫生院

23559

18585

77.53

144.09

885011

670000

215011

中都镇中心卫生院

282***

23376

75.93

177.49

1090184

830000

260184

锦屏镇卫生院

23801

19984

74.70

149.28

916895

710000

206895

新安镇卫生院

24376

19905

74.06

147.42

905445

720000

185445

富荣镇卫生院

13089

10988

68.34

75.09

461222

400000

61222

小计

263349

215222

882.21

1736.63

10666522

7710000

2956522

夏溪乡卫生院

8894

7346

72.91

53.56

379448

260000

119448

龙溪乡卫生院

7772

***42

72.68

46.82

331703

230000

101703

清平彝族乡卫生院

8788

7266

70.00

50.86

360336

260000

100336

太平乡卫生院

15230

12638

68.51

86.58

613404

450000

163404

屏边彝族乡卫生院

9005

7186

66.99

48.14

341045

260000

81046

小计

49689

40878

351.09

285.96

2025937

1460000

565937

合计

313038

256100

1233.3

2022.59

12692459

9090000

3602459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共到位资金128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4.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9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8.1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村级均下达了40%以上工作任务,采取预拨和考核拨付相结合,将工作和经费下沉到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设立专账管理,增设三、四级明细科目,账务处理和经费列支执行《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成本核算指导意见》,基本符合规范,合理开展成本核算,基本做到专款专用。

3.财务管理情况。

参照《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20117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屏山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屏卫办发(〔201425号),并要求核算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实施专账管理,不得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采购医疗设备

4.组织实施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成立了公共卫生科,按要求落实了工作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文件、方案有政府行文,责任分工明确,指标任务明确。县级对各乡镇进行针对性强化性培训4期;分片区举办为期2天的分管公卫副院长、公卫人员和乡村医生新版公卫培训班2期;分片区举办乡村医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再培训2期;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全覆盖工作督导、指导4次,年度考核2次。乡镇卫生院开展院内职工和村医培训会均在4次以上,不定期对村级开展工作督导、指导4次以上,年度绩效考核基本达到2次,考核结果予以为期7天的公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277126人,建档率108.21%;电子健康档案275180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7.45%,健康档案合格率87.81%,档案动态使用率65.97%。部分单位电子档案常住人口建档率超过100%,未对重复档案、死亡人员档案以及长期外出迁出人员档案及时更新;公卫表单和全民预防体检表单混用。

2.健康教育工作。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结合健康扶贫暨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和卫生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健康公众咨询155次,居民健康及疾病知识讲座192次,印发宣传资料12种以上10.7万余份,直接受益群众10万余人次。个别单位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健康教育讲座照片无日期、无满意度评价、无居民签到表、简报不完善。

3.预防接种工作。全年完成冷链运转15次,接种二类疫苗16187针次,新生儿建卡2975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4.31%。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监测,无接种事故发生。各单位均开展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托幼机构和接种单位资料较完整;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流程基本规范;疫苗贮存和出入库记录规范完整。个别单位未使用新的出入库登记表,未使用机打接种证,且登记不规范,接种证接种信息与电子接种信息不符。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全县各类传染病发病人数543人,发病率213.11/10万,报告率100%,及时报告率100%,无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全县HIV/艾滋病患者报告共计178,现存活HIV/艾滋病患者155,应抗病毒治疗治疗155,实际治疗125,覆盖率80.6%;HIV/艾滋病患者随访率95%;公共场所安全套发放率98%。个别单位未使用新报告卡,门诊日志登记不规范。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本年度辖区内0-6岁常住儿童数21116人,年度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数19854人,管理率89.76%0-6岁儿童系统管理15916人,儿童系统管理率75.37%;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2217人,新生儿访视率81.59%。个别单位新生儿访视工作不实或未入户;儿童体检未按照规范上要求的项目全部开展;表单不符合2011版或2017版规范;资料存在空漏错项。

6.孕产妇管理。年度辖区内常住活产数2717人,建立孕产妇档案2315人,孕产妇建档率85.20%;孕产妇系统管理171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3.97%;产后访视率72.92%。个别单位产后访视工作不实或未入户;产前随访未按规范要求开展。

7.计生药具管理。多数单位制定了工作职责,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培训,有药具专柜,账物相符。个别单位未按时领取药具,发放率低,相关资料不齐全。

8.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辖区内常住65岁以上老年人29554人,提供了18548人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2.76%,体检表完整率***.19%。部分单位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中医药健康管理记录表完整率低;健康评价错误、健康指导不到位、档案资料存在空漏错项,未及时反馈体检结果。

9.慢性病患者管理。各单位利用健康体检、义诊、巡诊,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及首诊测血压血糖,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本年度新发现高血压患者789人,目前管理高血压患者17396人,管理率33.05%。其中规范管理11610人,规范管理率66.74%,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55.24%;目前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3721人,管理率18.36%。其中规范管理2241人,规范管理率60.22%,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55.32%。部分单位档案规范性较差,个人信息没有及时更新,现存健康问题未填、主要用药情况填写不规范、健康评价不正确、危险因素控制不到位、随访次数不够,应该转诊未转诊;血压血糖控制记录与现场核实情况不符。

对辖区死亡人员进行死因情况收集上报,2017年前三季度全县共录入上报死因卡1149张,前三季度死因监测率4.49‰;本年度***随访登记全县共登记发病/死亡共上报296人,登记报告率1.15‰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本年度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1人,目前登记在册患者数1000人,检出率3.9‰;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78人,检出患者管理率87.8%。其中规范管理623人,规范管理率70.98%;居家患者病情稳定率86.05%。部分单位存在体检告知书上未注明拒绝体检原因,年度健康体检率低,规范管理率低。

11.进一步健全落实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2017年度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索引42次,协助开展巡查624次。个别单位巡查次数不足。

12.完善中医药服务,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97人次,0-36个月儿童中医管理服务率68.84%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8509人次,老年人中医管理服务率62.63%

13.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全县新发肺结核患者167人,管理163人,患者管理率97.60%,规范管理123人,规范管理率75.46%。个别单位结核病管理率较低,随访未录入信息系统。

(二)项目效果。

调查16个项目实施单位辖区群众800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知晓率87.5%,满意度评分92.85分。

五、存在问题

1.项目工作有待进一步。一是个别单位资料完善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实施单位资料较零乱,不真实、缺项较多和逻辑错误等现象,项目工作记录不全。二是工作不到位。部分老年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辅助检查项目缺少,慢病规范管理率低、体检随访信息录入不及时。三是部分指标虚高。存在建档率超过100%,慢病患者控制率达90%以上等情况。

2.服务能力与群众希望有差距,基层医疗机构公卫人才短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质量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民体检工作要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严重不足,专业人员少、专业水平较低、流动性大,服务质量与群众希望有差距

3.基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困难,信息化管理成为瓶颈,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一是大部分村网络不通,无电脑,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偏大,多数均在45岁以上,不懂计算机的操作,导致基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困难。二是公共卫生系统及医院管理系统、医疗保险系统无法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导致“死档”问题突出,无法形成动态、连续、实时的有效动态档案。同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重复运用大大增加了乡村医生的工作量。

4.群众意识不强,工作难度大,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需求。因群众健康意识差、交通不便、工作指标任务重、项目规定检查内容又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等因素,导致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随访及全民体检工作难度极大。

六、相关建议

1、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继续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标语、传单等传媒手段,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健康管理、健康服务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增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意识。

2.进一步整合资源,信息惠民。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宜宾市“建设智慧城市”总体安排部署,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居民健康卡”为关联介质,整合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和新农合报账等平台,真实建成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医疗保障功能融为一体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达到信息共享,更加惠及群众,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要求。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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