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20年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器材进家庭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满足残疾人的康复(健身)需求,增强残疾人科学康复(健身)意识,改善身体机能和健康状况,县残联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器材进家庭项目,为不易走出家门的残疾人提供面向家庭、面向残疾人个人的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将康复(健身)小型器材、康复(健身)服务送入残疾人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
具有珙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有康复(健身)体育器材需求的10岁至79岁的残疾人,不包括重度精神、重度智力残疾人。其中哑铃和柔力球至少需要单上肢健全,拉力绳至少需要双上肢健全,踏步机至少需要双下肢健全的残疾人。
二、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在确定需求对象时,要充分结合残疾人的残情、年龄等因素,确保需求真实、准确。
(二)各乡镇接到县残联通知后,及时领取康复(健身)体育器材发放到需求对象手中,并结合器材使用说明书教会残疾人正确使用相关体育器材。发放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发放花名册复印件报县残联办公室,同时将发放情况录入量服平台。
***:1.珙县2020年残疾人基本辅具及康复(健身)体育器材分配表
2.珙县2020年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器材需求对象汇总表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