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之争起纠纷联动调解化矛盾
6月5日,县司法局金溪司法所联合金溪派出所与金溪镇鲤鱼石村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口角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安定。
据了解,家住金溪镇鲤鱼石村的张某,因不满刘某将她家菜籽无意弄断,而对刘某进行了言语攻击。随后刘某也对张某进行言语辱骂,并随手捡起地上的木棒殴打张某。张某见此反击致刘某的双手受伤,在医院治疗共花费近5000元的医药费,张某支付了3600元,事后双方就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在多次协商无效后,申请金溪司法所调解。
金溪司法所接到纠纷汇报后,立即启动联调机制,迅速与金溪派出所进行了沟通,并在掌握了派出所反馈的情况下,制定了调解工作方案。调解中,金溪派出所对纠纷的产生过程、调查情况进行了明确,对双方责任进行了认定;金溪司法所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利弊,阐明原因,并就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解释。最终,通过努力协商,张某和刘某达成一致意见,一起矛盾纠纷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