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付医药费人民调解终劝和
5月初,县司法局相如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药费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之前琴瑟不调的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破冰。
黄学海和刘淑华是夫妻关系。两人于1992年5月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矛盾重重,又因两人属于再婚家庭,无共同孩子,故导致两人关系紧张,长期分居。刘淑华因为无工作,无子女依靠,经济十分困难;又因为刘淑华今年患上冠心病,医疗费用花去4千多元,却无还款能力,故希望丈夫黄学海能为自己支付部分医疗费用。黄学海以刘淑华与自己分居,没尽到夫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刘淑华在找黄学海多次无果的情况下,来到相如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着手处理,帮助其解决困难。司法所在接到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方打听、了解,知晓了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并通知当事人双方当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两夫妻虽然不时斗嘴,却在斗嘴的过程中,察觉彼此还是存在一定的感情,只是由于两人性格都倔强,导致了夫妻关系的隔阂。相如司法所在获取了这一讯息后,开始耐心引导,分别沟通,终于在调解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下,双方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1、双方相互忍让,夫妻友好相处;2、黄学海每月向刘淑华支付生活费500元;3、黄学海在生前需要一直向刘淑华支付该笔生活费用直至刘淑华逝世。至此,夫妻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两人可能是这个世上最亲密,也可能是陌生的。如何把陌生化为亲密就希望广大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多一份体谅,多一分包容,建立同心同力的夫妻关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