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民政局三项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村居民主法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514个村(居)委会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全力构建法治民政,阆中市民政局落实三项举措,推动此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我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成立了以局长宋林勇为组长,副局长杨斌、朱斌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阆中市软弱涣散基层自治组织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营造氛围,大造声势。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村(居)情特点,综合研判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重点是26个软弱涣散自治组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每个村级干部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在局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每个村(社区)都悬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做到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三、狠抓落实,尽责履职。 全局在市打黑办、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同时,对2名受到刑事处罚的社区干部勒令辞职,对2名有工作过错、受到行政拘留的村委会主任进行相应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