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镇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老君镇辖12个村,1个居委会,105个社,总人口15823人。耕地面积8277亩。辖区内主要以农业发展为主,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经济作物主要有柑橘、各种季节性蔬菜等。老君所在地,设立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财政所、卫计办、民政办、安监办、综治办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3、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4、认真执行村镇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7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 35 人,其中,镇政府年末在职人员 18 人,镇农业服务中心年末在职人员 8 人,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年末在职人员9 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 470.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470.84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本年财政资金收入96.96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6.96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镇农业服务中心本年财政资金收入 486.69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486.69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青居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7.84 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5.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老君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5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1 万元,主要用于抚恤、社会福利、自然灾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老君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农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老君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 33万元,主要用于老君土地整理及环境治理等项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473.24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扶贫等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要求和规定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坚持完整原则,坚持节约原则,坚持绩效原则,按时按质编制青居镇人民政府、青居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老君镇农业服务中心2016年年初预算,及时报送预算资料,完成预算编制任务。
(二)执行管理情况
年初预算由区财政局统一上大平台,我镇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相关费用支出,如有变动,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材料供调整预算使用, “三公”经费无超出预算的情况。
(三)综合管理情况
老君镇建立健全了债务债权台账,供单位领导随时查询和债权人权益申诉。此外,还建立完善了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资产系统管理资产,通过内控制度管理系统管理财务相关项目的实施,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四)整体绩效
老君镇在履行职责职能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推卸责任、不超越权限,所有项目都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合规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深得全镇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老君镇财政整体支出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形,各项支出均按照国家规定及预算编制严格执行,调整变动预算支出有根有据,杜绝了一切违规滥发乱用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由于近年来财政干部变动频繁,业务人员都是刚从其他部门调配过来的新人,存在资历尚浅,业务不熟,导致很多事务的处理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三)改进建议: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政人员到其他先进单位观摩学习,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使大家在相互学习交流中共同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