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嘉陵江清泉坝片区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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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嘉陵江清泉坝片区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的公告
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实确认嘉陵江清泉坝片区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的通知》(南府函〔2011〕76号)要求,根据南充市水务局提供的嘉陵江清泉坝片区常年行洪线水位,并经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测绘大队勘测,现对嘉陵江清泉坝片区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予以公告:舞凤街道办事处双女石村6社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为47733平方米;7社常年行洪线以下国有河滩地面积为2942.95平方米。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反映(联系电话:2586899)。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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