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供销社多措并举加强项目监管
今年,县供销社一方面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另一方面全面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取得了项目实施讲标准、项目建设高质量、项目效果多样化的显著成效。
一是严格对照项目方案实施,做到项目建设内容不走样。县供销社对2家获得2019年全国基层社标杆社的乡镇供销合作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奖励资金,采取先报使用方案、再预拨50%资金、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县供销社围绕业主转的被动指导监管。奖励资金拨付前,由获得奖励资金的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建设的具体内容,做到资金使用一目了然,经县供销社审核后,再呈报市供销社批准同意。
二是多方联动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不走偏。县供销社主动加强与获得奖励资金的基层供销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协商,让乡镇党委政府及时知道基层供销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多少奖励资金、资金怎么使用的,这样既形成了监管合力,也汇聚了发展活力。
三是坚持标准做好项目验收,实现项目作用发挥可持续。县供销社邀请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项目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深入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现场,翻阅项目实施财务会计资料,召开验收座谈会,逐一发言,表达意见,既实事求是谈成效,又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完善措施。通过验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了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实现了项目实施业主、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供销社三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