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涛理性融资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理性融资理财 远离非法集资
——专访市金融办副主任黎涛
近年来,民间融资日益繁荣。合法合规的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是一种有益补充,但广大市民应该根据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力选择合适的投资渠道,切实做到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昨(5)日,记者就市民如何正确进行金融投资采访了市金融办副主任黎涛。
金融投资需量力而行
记者:时下,人们的生活逐步走向富裕,手中的闲钱积少成多,在这种情况下,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选择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黎涛:市民可以全面评估自己的财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品种。
储蓄存款是最传统的理财方式,安全稳妥。除银行存款外,还可以到银行购买基金、证券、保险等理财产品。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市民还可以选择股票投资,股票虽然收益有时远远高于其他投资,但风险也较大。市民还可通过购买商铺等固定资产来实现保值增值。家庭理财有个简单方式供大家参考,把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作为储蓄存款和备用金、三分之一购买保险、银行类证券类理财产品、三分之一作为投资。无论选择哪一种投资渠道,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投资的资金必须是闲钱,我们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回报,把生活的必备储蓄进行风险投资,更不能通过银行贷款去投资,若一旦出现风险将影响正常生活。
民间融资服务机构不得非法集资
记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黎涛: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用自己的资本金放贷,不能向社会吸收存款,主要为“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发放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担保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约对债权人负责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担保公司是为取得银行贷款的增信机构,不能从事存款和贷款业务。
参与非法融资风险自担
记者:市民群众在参与民间融资时,自身应对参与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黎涛:民间借贷收益是伴随风险而存在的,收益越大风险就越大。因此,在参与民间借贷时,风险的意识以及风险的预测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即使是选择正规机构参与民间融资也不代表风险就不存在,也不代表风险就小。民间借贷是个人的自主行为,借贷行为是参与者经过自己深思熟虑的,要对自己行为结果负责,政府及其部门是不会对出现的损失埋单或兜底。市民群众一定要切记,在参与民间借贷时应保持理性,坚决远离非法融资活动。参与非法融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出现市场风险也须自己承担。
明确政府职责
记者: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黎涛:政府一是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实行属地管理,涉案地辖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三是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