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加工厂被取缔军埔众村民笑逐颜开
在本网《民生新闻》版于2008年12月20日、23日、25日,2009年1月6日、8日、9日陆续刊登6篇追踪报道之后,揭东县锡场镇大寮村军埔经联社2000多名群众终于实现了免受废气毒烟污染之苦的愿望了。前天,记者接到军埔群众的报料:位于新亨镇英花村境内的废塑料加工厂已被强行拆除,终于真正实现停产了。该厂被取缔,广大群众笑逐颜开。
前天下午,记者再一次来到位于新亨镇英花村境内的废塑料加工厂。只见该加工厂大门紧闭,烟囱已停止冒烟。当记者敲门进去时,发现该加工厂的机器已被拆除,厂内只有一位外省籍员工在看管工厂,其他工人已被遣散。记者向该工人了解有关情况时,他说:“业主不在厂内,工厂现已停产,主要机器在前几天被新亨镇政府拆除了。”
据记者从揭东县环保局、新亨镇政府了解到:位于军埔岭仔伯公东侧、新亨镇英花村境内的废塑料加工厂是“三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且距离村落、住户较近,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危及群众身心健康。对此,揭东县环保局曾对该业主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该业主立即停产,不得在该址从事废塑料加工,并于2008年11月26日给该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亨镇政府也勒令该厂停产、拆迁。但该业主蔡某奇一直我行我素,置有关部门的通知和周边群众的强烈反对于不顾,依然顶风违法生产。
2008年12月23日,揭东县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陈郁芳对此高度重视,在新亨镇政府亲自主持召开有揭东县环保局及新亨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陈郁芳要求该县环保局和新亨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坚决给予取缔,还军埔群众一个清洁干净的环境,给当地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为了落实陈郁芳副县长的指示精神,新亨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于2008年12月25日勒令该厂在5天内必须停产、拆迁。但该厂仍置若罔闻,在停产5天后又继续生产。随后,揭东县环保局又派专人到该厂责令其停产。陈郁芳副县长对该废塑料加工厂的取缔工作高度重视,于2009年1月8日下午带领揭东县环保局有关领导赶赴新亨镇,部署强行拆除工作,并亲自坐镇指挥。新亨镇政府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人力对蔡某奇废塑料加工厂进行强行拆除。1月9日,揭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蔡某奇废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该加工厂已全面停止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工人也已离厂。
获悉本报记者到来,军埔群众纷纷来到记者跟前,他们万分感激地说:“《揭阳日报》为我们村民除了一大祸害,感谢党报对我们受害情况的如实报道和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感谢党政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大力支持,终于使污染源得以消除。”村民黄名铭的儿子说:“我家距离这个废塑料加工厂最近,74岁的老父亲有病在身。这家工厂的拆除,最高兴的就是我父亲了。非常感谢《揭阳日报》仗义执言,为我们老百姓说了公道话。”在该厂附近开餐饮店的蔡锭容女士说:“真的要感谢《揭阳日报》啊,你们真正为我们村民办了好事实事。我们餐饮店这几天的生意好多了,顾客也越来越多了。”村民范惠波说:“政府有关部门为民除害,真是大快人心。”军埔经联社党支部书记许延木说:“废塑料加工厂的拆除,不但是我们军埔得益,而且惠及附近的大寮、仙美、英花、彬美等村的2万多人口,同时也为当地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好的环境。铲除废塑料加工厂,是我们军埔村民多年来的愿望,这个愿望我们今天终于实现了。”
(编辑:李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