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召开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会
近日,蓬溪县召开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与移民工作局等部门分别就近期我县脱贫攻坚中,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县级报账制工作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会议由县财政局主持。全县31个乡镇脱贫攻坚分管领导、乡镇财政所及业务人员参会。
一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耕地建设。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及整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费用等方面,确保群众“搬得出、住得稳”。
二是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按照省、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文件精神,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总量平衡、超支不补”的原则执行。严格易地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所有易地扶贫项目一经审批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资金和内容,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的相关内容。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投融资主体(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转移和挪用资金。县级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