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提物专项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对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黔西南州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提取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要求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根据《黔西南州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条进行自查。并组织检查人员对辖区内4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1、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提取物生产备案情况;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外购中药提取物进行贴牌生产行为。
2、中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提取物使用备案情况;对提取物的质量评估和供应商审计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物料平衡;是否存在使用非法提取物的行为。
3、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中药提取物备案工作实施情况:实施提取物备案工作总体情况;已备案的企业、品种是否符合135号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是否进行了处理;对备案企业、品种的日常监管和延伸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自觉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强化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