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务局开展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水保〔2016〕29号)要求。近日,由黔西南州水务局组织,相关县派员参加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晴隆、普安、兴仁、贞丰、安龙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苏家屯风电场项目、苏家屯风电场110KV送出、盘江水泥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普安县甲金水库、兴义练池塘变-长征变线路改入雨雪变220KV线路、中电普安电厂2×660兆瓦新建工程、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响水水库、鲁皂水库、大唐贵州兴仁电厂、贞丰县七星水库、超千水库、水淹坝白云岩矿、吉恒采石厂、生隆大理石厂、苗子土石材厂、钰山石材厂、S318北盘江至贞丰县城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安龙县月亮田水库、者述水库、二龙金矿、普坪30MWP光伏电站共2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每个项目的弃渣场、高陡边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并填写了《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登记表》,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监测主体责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分类建档、整理和监测报告上报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