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范湖粮食管理所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范湖粮食管理所(下称“范湖粮所”)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结合企业实际,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笔试后进入第二轮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及以上且为第一名者为拟录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计算年龄截至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三)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能力与学历,具有从事所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提供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无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纪录(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编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年龄 | 学历 | 任职资格 | 招考对象 |
01 | 大米加工生产技术工 | 负责大米加工厂生产工作 | 3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本系统粮食企业工作优先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02 | 会计员 | 负责企业财务工作 | 1 | 财务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2、 熟悉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五、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区公资办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金缸路25号;
2、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和2017年12月25日(共2个工作日);
3、联系人:陈***;
4、联系电话:0757-87368288;
5、报名要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简历、毕业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范湖粮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二)资格审查
由范湖粮所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没有提交相关证明但在日后的审查或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的情况,则取消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范湖粮所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前来进行第一轮面试。
七、考试
1、第一轮面试:由范湖粮所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满分30分,评分达18分以上才能进行笔试环节,第一轮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30%。面试地点、时间另行再定。
2、笔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印刷、监考和评分工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120分钟内一次完成。满分3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30%。笔试地点、时间另行再定。
3、第二轮面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印刷,面试评分由范湖粮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分,国家粮食储备库派出人员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满分4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40%。
4、综合总成绩:总分100分,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范湖粮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2、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计生部门出具相关的计生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区公资办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无违反计生规定及犯罪记录的,经公示无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区公资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不得录用;
2、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人员将在范湖粮所分配使用,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5、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范湖粮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范湖粮食管理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