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焦淑媛:
我局于2018年3月16日,我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你的投诉函,反映李春英(以下简称为当事人)在淘宝网开设的名称为“无花果品质生活馆”网店上发布“远射王”、“就是最好的”字样的宣传语句。接函后,我局于2018年4月2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该案已办结,因我局根据你所提供的地址邮寄处理结果被原路退回,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市监处告字〔2019〕9-15号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三市监处告字〔2019〕9-15号).pdf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5:44: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