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四县与广州浩蓝环保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为加强招商引资合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12月12日,我州贞丰、普安、晴隆、册亨四县政府在兴义与广州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州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张云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浩蓝环保公司大区总经理吴国福分别与贞丰、晴隆、普安和册亨四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签约,双方就合作领域及下一步合作方向达成初步意向。
双方表示,要结合我州经济欠开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现实,借助浩蓝环保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增进开展投资合作的认识;双方合作要着眼于长远,要有战略思维,先易后难,做出亮点和示范,加快推进项目合作。
此次签约,旨在认真落实州政府与广州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8日签订的“BOT模式投资建设黔西南州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框架协议”和《黔西南州考察团赴广州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考察会议纪要》精神,切实推进浩蓝环保公司与我州的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