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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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昨日从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获悉,今年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中低位运行,同比上涨1.7%,比全国、全省的同比上涨1.2%均高出0.5个百分点,居全省11个地市的第4位。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0.8%,非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
4月份,全市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四涨三降一持平”。衣着、居住、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0.4%、0.3%、9.9%和36%。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以及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分别下降0.8%、0.1%和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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