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全面完成州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怒江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州委编办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州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州委编办确定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对州级事业单位进行梳理分类,共确定州级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1家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 为全面了解州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州委编办多次深入州司法局、州住建局等主管部门进行调研,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涉及改革的单位人员进行座谈,详细掌握有关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州编委主要领导汇报改革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州编委会议,讨论研究《州级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并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与财政、发改、人社、审计以及涉及此次改革的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改革的相关事宜。 截至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州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其中,撤销3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变更事业单位类别及调整财政拨款方式2个,共收回事业编制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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