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赫章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赫章县开展巡视工作,2018年4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赫章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县上下的头等大事,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赫章县委迅速组织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赫章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李彦芳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县委班子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4月19日,赫章县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深入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解方案、任务分工、推进步骤、督查调度等各项工作。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成立了中共赫章县委整改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建平同志任组长,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移民局局长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督查三个工作组,统筹推进各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5月25日,县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议,向市委第六巡察组一行汇报了赫章县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逐项对照、逐项甄别,重点突破,重点攻坚,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层层夯实责任。赫章县委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会议,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研究措施,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7个方面意见建议,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配合单位、整改完成时限。明确县委书记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查问题整改相结合,深入挖掘、全面整改,力争取得更深入、更全面、更彻底的成效。
(三)严格督导推进。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的原则,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县督办督查局(考核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问效;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汇报制度,逐项逐单位听取了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文山会海情况存在,以县委政府行文达833个;县里会议多,大多数都要求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导致大量时间用在了开会和圈阅文件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发文有关规定,坚持以上率下,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结合实际印发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通知》《中共赫章县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赫章县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执行监督和清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对行文准入、审核把关等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有效根治了“文山会海”问题。2018年以来以县委和政府名义行文同比减少16.4%。二是严格会议审批、从严控制规模、从简安排会议议程。除党内规章和法律规定的会议外,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2018年以来以县委和政府名义开会同比下降19.4%。
2.官僚主义严重,部分乡镇未根据自身情况拟定制度,照搬照抄文件,消极应付,直接将上级方案替换为本乡的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全县27个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双坪乡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双坪乡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由县委组织部对双坪乡组织委员、组织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县委党建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赫章县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对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并对学做资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2018年3月1日,由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牵头,围绕“学、做、改”三个环节,将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纳入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季度考核。目前,全县“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正常。
3.环保整治不力,未及时完成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县城垃圾填埋项目”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该项目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对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调试运营,已于2018年5月下旬完成调试,现已投入运行。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村级换届中存在任人唯亲、把关不严情况。如时任哲庄乡党委书记徐某某,在村支“两委”换届期间,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便直接安排经常为自己***的驾驶员担任村支部书记职务。
情况说明:一是2011年3月23日至4月6日,县委组建联合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随即责成哲庄乡党委组织香坪村按程序重新完成了换届选举,并就相关问题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理,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2011年4月19日至20日,赫章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七个调查组,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第八届村居“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全覆盖排查,未发现有其他任人唯亲现象。
(2)六曲河镇永兴村原支部书记施某某在参选过程中涉嫌诈骗罪,直至2017年10月2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镇党委才掌握相关情况
整改情况:赫章县六曲河镇永兴村原支部书记施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01年12月1日由安徽省涡阳县公安局立案调查。由于该案件为旧案,对涉案人逮捕时才补录协同办案系统,致使赫章县在开展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在候选人推荐、预备人选考察公示、正式人选公示等各个环节,均未接到任何不良情况反映;征求纪检、公安、安监、国土、卫计等部门意见时,也未发现施某某有任何违法违纪线索。2017年11月30日,赫章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提供了施某某涉嫌诈骗被执行逮捕的证明。当天,六曲河镇党委免去了施某某永兴村支部书记职务,停发了相关报酬,同时下派镇政府干部职工任永兴村支部书记。2018年5月21日,经中共六曲河镇委员会决定,并报中共赫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同意,给予施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施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一是对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再次进行回头看,对村干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再次征求公安、纪检等部门意见,未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二是增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以及网络舆情的反映,及时掌握有关村干部的违法违纪情况,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出台“两委一队三个人”定期研判机制,对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组干部进行定期***研判,督促“两委一队三个人”在脱贫攻坚中积极履职、发挥作用。四是2018年以来,认真开展村“两委”人员背景审查”,对有刑事前科的23人已全部进行免职处理。
(3)“村支两委”造血功能差、自身发展能力弱,阵地建设未发挥作用,2017年县里向465个村(社区)分别划拨集体经济启动资金5万元,支持村级组织创办领办村集体经济实体,但多数村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整改情况:把抓基层班子队伍建设与发展集体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是强化“村支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从乡镇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回请”一批,从外出大学(中职)生中“回引”一批,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下派“回炉”一批,确保“村支两委”班子人人过硬,进一步增强“村支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2018年8月29日,我县下发了《赫章县提取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奖励村(社区)干部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18〕107号),引导和激励村(社区)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社区)干部带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强化村级干部能力培训。2018年7月至9月,赫章县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村干部的带头致富能力。四是大力发展产业项目。坚持以推广“三变”改革和“塘约经验”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瓶颈的有效举措,把成立村社一体合作社、整合资金注入项目、引进公司经营发展等方式作为有效载体,强化利益链接,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县已成立“村社一体”合作社234个,村集体经济累计达2906.62万元。五是探索易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参股农商行、国有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获取收益等方式,投入40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在全县40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每个村集体经济年收益4至7万元。
(4)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截止目前,全县还有24个后进村党组织仍需整顿转化。双坪乡安山村党支部凝聚力、号召力不强,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不到位,导致100余名群众打着横幅到县城上访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5月19日,中共赫章县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赫章县后进村(社区)党组织精准施策集中整顿工作台账,采取县级领导挂帮,组织部部领导参与,乡镇领导包保的工作机制,对全县24个后进村党组织进行整顿。2017年7月25日,县委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后进村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对部分乡镇后进村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2017年9月18至26日,县委党建办成立了4个工作组,对全县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评估,24个后进村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出列。
一是由县委常委及相关副县级干部带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到安山村,查清事件原因的同时,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二是2017年2月底,双坪乡召开乡党委会议免去了安某某安山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由乡人大主席尹某某任安山村支部书记。尹某某任安山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团结“村支两委”,现班子团结,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激情高涨。目前,安山村9.8公里通组路建设已全面完成,村党支部创办领办合作社1个,发动全村种植苹果3000亩,安山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经济得到了发展,树立了“村支两委”威信,拉近了同群众之间的距离,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过类似问题。
(三)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带病提拔和违规安置干部。2016年12月提拔时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赵某某任县安监局局长,2017年7月赵某某即被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县委在收到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的函后,才于8月免去赵某某县安监局局长职务,但接着又调其到县公安局任主任科员。
情况说明:2016年12月1日,赫章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会议决定,赵某某任赫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随后,赫章县委组织部在规定范围内发布了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赵某某的不良反映。任前公示结束后,开展任前谈话,按程序办理赵某某的任职手续。根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赵某某属于2018年度“带病提拔”的干部,纵观整个选拔任用过程,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开展工作,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金沙县检察院对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后,2017年7月21日赫章县委组织部收到《关于对赵某某立案侦查情况的函》,2017年8月14日召开常委会对其进行免职,因当时正值雨季,全县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需及时配齐安监局局长,免职后赫章县安监局没有编制和非领导职数,结合赵某某一直在公安局工作,且公安局空缺非领导职数和编制,所以组织将其安置到公安局任主任科员。2017年12月23日,赫章县收到金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赵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2018年2月6日赫章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赵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金沙县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赫章县纪委对赵某某违纪事实未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安置赵某某到公安局任主任科员,赫章县委组织部没有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向县委推荐人选职位不严谨,负有重要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对换届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面自查,对照“带病提拔”有关规定,逐一核查,未发现其他“带病提拔”的干部。二是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及时收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公安等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认真落实“凡提四必”,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强化业务学习,不断完善干部考察方式方法,拓宽干部考察了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识别干部的能力水平,加大监督管理干部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四是赫章县委组织部没有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向县委推荐人选职位不严谨,负有重要责任。诚恳向毕节市委组织部、赫章县委作深刻检讨,对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业务人员徐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干部档案审核不严格,存在人选提拔任职后才重新补充审核,材料弄虚作假掩盖错误。可乐乡副乡长刘某某个人档案最早材料出生时间存在明显涂改,选任过程中未对其出生时间进行认定调查就上会研究,直到正式选举任职后,才对其出生年月进行调查认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管档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管档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对2016年换届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再次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准确,为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保障。三是对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进行提醒谈话,对考察组成员陈某某、管某某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档案材料审核鉴别不细致,错把刘某某后补的《入团志愿书》作为首份材料认定出生时间,造成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不准确的赫章县人社局档案股工作员邹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按照《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开展档案任前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领导职务管理不规范
(1)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中有90名干部突破规定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层级,在职务后面明确保留副科级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县供销社在配备有正职的情况下,还将两名副职明确为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情况说明:供销社配备的2名副主任闵某某、徐某某(保留正科长级干部待遇)。闵某某调整任供销社副主任前,担任赫章乡镇党委书记职务,任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推动不力,几项重点工作在全县排名靠后,不适宜担任现职,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根据干部主要经历和熟悉岗位情况,调整任赫章县供销社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徐某某调整任供销社副主任前,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因分管工作推动缓慢,在全县排名靠后,该同志不适宜担任现职,结合工作业务熟悉情况和岗位需求实际,调整任赫章县供销社副主任,保留正科级。2名干部的调整任职均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赫章县委组织部对县直机关90名干部在职务后面明确保留副科级或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共有四种情形。一是根据《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编办,进一步根据“三定方案”,核查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等设置情况,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相关规定,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调整前报备审批制度,确保上会方案与报备方案一致,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标准不走样。四是逐步消化保留职级待遇干部问题,在领导职数或非领导职数出现空缺时,首先将保留职级待遇干部调整到空缺的岗位任职。
(2)党委委员设置过多,如县公安局有13名党委委员,其中还有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且明确保留副科级的党委委员,超过《***党组工作条例》中“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机关工委对全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成员进行全面清理,不存在违规配备情况。二是赫章县2017年11月接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县区公安局党委班子配备的通知》(毕公委〔2017〕88号),县委于2017年12月27日对超配的6名公安局党委委员进行免职,消化后公安局党委委员为7名。
4.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职后仍然保留公务员身份。截止目前,赫章县2017年5月至8月任命的5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还将关系保留在原行政事业单位,并在原单位领行政事业工资。违反《贵州省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办法》中“到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的规定
情况说明: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开发战略的部署和需求,创新扶贫开发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为扶贫开发五项措施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2017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成立“赫章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根据赫章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建设实际,需选派部分熟悉农业产业项目的领导干部到赫章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任职。经县委研究,同意选派郭某某、赵某某、徐某某、苏某某等4名同志到赫章县扶贫开发公司兼任职,并明确兼任职期间不能领取扶贫公司任何报酬和持有股份,行政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李某某个人申请到公司任职,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免去其原任职务调整到扶贫开发公司任职,其工资关系、行政关系于2017年6月已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其事业干部身份。
整改情况:一是赫章县2017年5月至8月任命的5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其中4名属于到公司兼任职,1名属于到公司任职。在国有企业兼任职的4名领导干部,已于2018年4月16日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其在国有企业兼任的职务,清退回原单位工作;到公司任职的1名干部,其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已于2017年6月已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其事业干部身份。二是组织部联合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对调整到国有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自查。截止目前,赫章县在国有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共有26名,行政、工资关系均全部转入企业,不存在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的情况。三是针对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职的问题发生,是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对政策不熟悉,对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8号)文件精神的理解有偏差,没有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已对组织部协助分管干部工作的徐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四是针对到企业任职领导干部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划转不及时、督促不到位,已对业务人员陈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五是选派干部到企业兼任职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贵州省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把关,坚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四)关于“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倾注较多,认为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容易看到成效。“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专题会议,对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进行集体约谈,并与县委班子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大会,由县委书记刘建平对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作出廉洁从政承诺。三是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汇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是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本》中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明确专人负责记录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每月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并按季度进行公示。
2.“监督责任”阶段性缺失,3年内换了三任县纪委书记,其中一任纪委书记只呆了一个多月;2017年有半年多时间县纪委书记空缺。个别乡镇纪委书记知纪违纪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请示报告。从自身主观认识上找差距。加大向市委、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沟通力度,着力强化党委班子建设。县纪委书记已于2017年7月到位,同时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今年1月,县纪委、县监委8名领导班子已按时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县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班子成员、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和内设室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分时段、分批次参观了全省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联展。出台《赫章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十要十不准”》,加强纪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毕节市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宣传和落实力度,强化执纪守纪、律人律己。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对1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询问示警约谈,要求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真心悔改、认真整改,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同时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切实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自身监督。对执纪违纪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2017年以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决向作风“顽症”亮剑,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目前,因工作滞后约谈35名纪检监察干部。五是对结构乡原纪委书记邓某某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3.县委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县巡察机构至今还未健全;巡察办无固定工作人员;没有单独的经费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明确巡察办为正科级机构,行政编制6名。目前,在落实2名同志负责巡察办具体运转工作基础上,借调县直部门2名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工作,待考察合格后,按程序予以调配。二是召开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大会,明确成立五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组长(正科级)1名,副组长(副科级)1名,5个巡察组共设巡察专员2名。目前,已配备到位7名巡察组正、副组长。三是县政府已审核批准35.5万元作为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
4.压力传导不足,个别部门把管党治党作为副业,不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顶风违纪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开展约谈工作,传导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2018年以来,共约谈领导干部245次,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党内问责,各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案件时实行“一案多查”,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也要严格追究涉及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5.公安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比较突出,招聘协勤素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公安各部门领导严格认真落实队伍管理“一岗双责”,将队伍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党委领导、科所队长和民警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对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早发现预警提醒,采取措施,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凡是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核查信访投诉案件,加强对民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抓早抓小,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7年至今,赫章县公安局共办理各类信访举报投诉案件25起,办结25起,查办民警违纪案件8起、处分9人。利用“四种形态”开展约谈65人次。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整顿活动。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三查三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协(辅)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交通警察大队“整作风、肃警风”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立了三个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等系列活动,全面整顿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鼓励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查处队伍中与黑恶团伙有关联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发现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坚决立案侦查,顺线深挖,依法打击处理。发现公职人员涉嫌收受贿赂、渎职失职等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最大限度地排除干扰。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赫章县公安局共打掉涉恶团伙5个,打击处理团伙成员54人,其中村干部4人,现未发现本局公安民警和协勤人员与之有关联的情况;对于一些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认真研究治本之策,注重源头根源管理,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五是加强协勤队伍建设。在协勤队伍管理方面,坚持只出不进原则,除处突专业队伍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空岗补招外,其他局机关单位不再招录新的协勤人员。并将现有协勤与民警捆绑考核管理,强化民警管理责任。协勤发生违法违纪情况,责任民警一律禁闭和追责,全面降低协勤队伍违法违纪风险隐患。对现有协勤人员全部政审,将发现问题的12名协勤已作辞退处理;城关镇派出所原协勤郭某某等14人已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区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个别领域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销售回扣受贿被起诉、在退耕还林中,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拉帮结派搞项目建设
情况说明:该问题指的是我县水务局连续三任局长发生贪腐案件、县医院收受药品销售回扣案件、林业系统集体贪腐案件。其中水务局原局长朱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08-2013年期间、徐某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07-2014年期间、罗某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05-2013年期间,后朱某、徐某、罗某等三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朱某等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赫章县纪委分别给予了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县医院收受药品销售回扣案件中,时任院领导吴某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04-2013年期间、牛某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11-2014年期间、杨某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发生在2008-2014年期间,2014年吴某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赫章县纪委分别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林业系统集体贪腐案件发生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共涉及19人,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人有罪免处,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至2018年,县纪委分别对1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违纪行为严重的10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降低岗位处理。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案件,县纪委举一反三,从教育、警示、堵塞监管漏洞入手,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一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力度。协同县检察院等部门,及时在以上三个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12次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坚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要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课,常态化教育干部职工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提高自律能力,做到远离诱惑、远离陷阱。二是督促三个部门不断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督促水务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度完善了《赫章县水务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赫章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赫章县水务局账务管理制度》《赫章县水务局“牢记教训、履职尽责”专题预防提醒约谈工作方案》《赫章县水务局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督促赫章县人民医院制定完善了《赫章县人民医院询价采购制度》《赫章县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度》《赫章县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等3项制度,督促县林业局制定完善了《赫章县林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赫章县林业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重大议事决策制度》《赫章县林业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赫章县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赫章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赫章县林业局公共资产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三是深入落实省纪委一案一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两书两公开”,认真剖析案件,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编印了《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赫章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读本》3500余册,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加强纪律教育,绷紧干部职工的纪律之弦。
7.“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挪用公款、违规驾驶公车肇事、将财政贴息贷款转借他人收取利息、公用经费使用混乱、滥发奖励、补贴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会主席郭某某在外考察期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旅游及作风问题已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对电视台原台长肖某某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挪用公款、违规驾驶公车肇事、将财政贴息贷款转借他人收取利息等给予撤职处分;对古基乡初级中学校长王某、可乐乡中心小学校长胡某开***套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发放教师补贴福利,已分别对王某、胡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综合职高副校长赵某某用生均公用经费大吃大喝并用于KTV消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出台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建立健全了《公务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度,从制度上整治“四风”问题。三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编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读本》,督促其知纪明纪,严格按规定办事。四是加强“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将“四风”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
8.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中共赫章县纪委监委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相关纪律规定通知》(赫纪通字〔2018〕35号),增强干部思想认识和纪律常识。二是对贵州省凌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涉及顾某某分管扶贫项目的问题,县纪委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已于2018年9月3日对顾某某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对雉街乡党委书记龙某某未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目前,未发现其他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五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发生。
9.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易发多发,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个别村干部巧立名目乱收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农牧局副主任科员赵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安排生态畜牧养殖项目给直系亲属实施,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威奢乡小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某某套取扶贫养羊资金15.73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铁匠乡铁匠村原党支部书记聂某某侵占和套取、回扣危改补助资金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财神镇倮布嘎村党支部书记施某某在为群众办理居民健康卡按人收取资料复印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河镇乡河边村原包村干部王某某收取该村2014年危改保证金2.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涉案款退还涉及群众。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巡察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2018年4月19日启动了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村级巡察组,对全县25个村居开展巡察,已发现问题170个,线索67条。三是强化民生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个别村干部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省委巡视反馈以来,民生领域共立案95件,结案73件,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四是大力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功能,发放《赫章县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3000余册,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廉展”活动。
(五)关于“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报账不及时。2015年和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报账455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出台了《赫章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赫委办发〔2017〕110号),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内容及办理流程,保障各项资金拨付衔接无遗漏。二是加强结余资金的清理盘活。督促各乡镇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确保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相应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滞留问题。2016省扶贫办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和资金收回权限以来,全县对2011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排查清理工作,共收回盘活结余资金15868万元。截止2018年10月15日,2015-2016年度未报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只剩下110.5万元,未报账资金为世行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其中财神镇妈噜村产业路项目未报账资金43.5万元,预备费67万元)。三是加强督促考核。根据每个季度的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和量化评分细则,其中,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报账、扶贫云备案等作为每次督查的重要指标内容,占比20%以上。
2.雉街乡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不及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报账,账上存在资金滞留的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收回2011年优质核桃种植项目资金整合2012年资金重新安排》(赫财预暂字〔2013〕27号)文件精神共下拨雉街乡核桃种植项目资金共288.7973万元。在项目实施后,2013年度雉街乡报账核桃种植费及苗木款156.6773万元,当年结余132.12万元;2014年度从上年结余当中报账管护费36.7万元、核桃嫁接费56.55万元(两笔共计93.25万元),最后总项目款结余38.87万元。此款雉街乡财政分局于2016年6月已上交县财政局。该项目按实施情况分阶段报账,雉街乡财政分局和县财政局在项目报账上对接有偏差,导致出现账上存在资金滞留问题。2018年5月初雉街乡财政分局主动与县财政局对接后,该项目已不存在资金滞留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内容及办理流程,保障各项资金拨付衔接无遗漏。二是督促各乡镇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确保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相应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滞留问题。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办理能力,既要遵守财务制度,又要掌握好政策,让资金用好、用足、用活,为今后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实施奠定基础。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违规借款;资金兑付不及时,未兑现村民土地流转费及种植费
整改情况:一是鑫琰胜公司已将借支的1135.52万元款项归还河镇乡财政分局。二是河镇乡已将土地流转费和种植费全部兑现给相关农户。三是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方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杜绝违规拨付资金现象。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各乡镇开展项目建设自查工作,梳理出类似程序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兑现土地流转费及种植费。
4.生态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质量不高,入住率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房屋渗水、电线裸露、电表安置混乱、没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由于当时入住时间紧、任务重,施工方在时间比较紧的情况下完成建房,所以部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发现以上问题。一是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宣传好易地扶贫搬迁带来的好处和搬迁后的帮扶措施,消除搬迁户对搬迁后的顾虑。同时实行县、乡、村干部包保制,限时完成搬迁入住。二是已对安置房质量不高和房屋渗水等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毕。三是对电线裸露问题已处理,电表已经安装完毕;消防设施已安装,并经县消防大队验收通过。
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继管理不到位。入住安置点的群众就业难,生活难以保障;部分搬迁户存在“两头住”思想,影响拆旧复绿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安置点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安置点已建立社区和党支部及安置区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搬迁对象的后续服务及管理。二是切实解决搬迁对象就业和生计问题。截止目前,我县共培训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7502人,占全县搬迁户劳动力97.3%,培训涉及服装制作工、家政服务员、电焊工、挖掘机操作、竹工艺编制、岗前培训等多样化培训。三是各乡镇成立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专班,倒排工期,采取统一由施工队、机械化方式拆除。截止目前,全县已拆除旧房2452户,完成率99.79%,已复垦复绿2316户,完成率94.26%。
6.恒大蔬菜大棚建设质量不高,其中包括土地平整未场平、未进行土壤改良和肥土回填,部分大棚密封不严、棚内未安装直立支柱,蔬菜大棚种植基地未配套滴灌设施等
情况说明:一是“场平标准”问题。按照恒大赫章扶贫公司场平标准整改,现已全部完成场平工作。二是“未进行土壤改良和肥土回填”问题。目前,恒大集团援建3608栋蔬菜大棚,已开展种植的2990栋,还剩余618栋大棚没有种植。目前,适宜改良和回填的大棚已经全部完成,不适宜改良和回填的小部分大棚根据土质选择合适作物进行种植。三是“部分大棚密封不严”问题。施工方已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整改,现已完工。四是“棚内未安装直立支柱”问题。恒大公司设计的蔬菜大棚没有该项设计。五是“蔬菜大棚种植基地未配套滴灌设施”问题。恒大设计建设的蔬菜大棚分为滴灌和浇灌两种,其中滴灌设备1260套已经全部安装完成,其余浇灌管道均已安装完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对标对表,坚定“四个自信”,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追究问责。夯实担当实干的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县委全部活动之中,主动关心群众利益;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增强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必须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议和监督,切实保障党费安全。
(三)扎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技能培训,进一步在农村加强党的领导,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配强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筑牢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按规定安置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工作,规范领导职务管理,认真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把关,加强监督,切实提高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
(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健全机构,配置专门人员,保障巡察经费。严把协警的进人关,加强监管,对不合格协警适时清退,坚决维护公安干警良好社会形象。认真做好相关部门单位政治研判,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六)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对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出重拳下猛药。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持续释放强烈的执纪监督问责信号,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
(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选准项目,强化项目实施各环节管理,注重绩效,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强化对搬迁对象的管理,扎实做好搬迁户后续扶持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蔬菜大棚建设进行严格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整改到位。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省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加力,严防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党内通报、社会通报等方式,公开公布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职述责、交心谈心、民主评议、检查监督、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靠制度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努力形成监督越抓越严、执纪越来越严、问责越来越严的巡察工作新常态,为推动赫章县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71806;邮政信箱:贵州省赫章县城关镇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巡视整改办公室(收);电子邮箱hzxwxsfk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