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检察院专题学习***问责条例
10月9日,怒江州检察院组织学习《***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遵循,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带头干事创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全面准确把握问责的六种情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折不扣加以执行,进一步增强党组凝聚力。当前,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掌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碰硬,用担当的行为诠释忠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保障问责条例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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