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调待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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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社保中心根据(粤人社规〔2014〕2号)文件规定,参照(粤人社发〔2012〕22号),从2月20日开始,该中心向我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补发养老保险调整待遇。
本次调整待遇政策关乎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调整待遇补发到位后,退休人员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到访等方式咨询了解退休待遇政策,每天80多人次。咨询是否属于该政策适用人群范围、有无加发养老金、养老待遇加发幅度是否合理等。由于待遇调整数据繁多、计算过程相当复杂,对外解释工作难度大,退休人员较难理解,容易引起群众不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精准调整、耐心解释的原则,集中力量释疑解惑,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控工作,适度控制,减少人员聚集,争取退休群众的最大满意度,确保惠民政策平稳落地。(黄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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