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背阴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背阴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2〕4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背阴村外立面和人居环境,同意背阴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外立面整饰。对原建筑铺贴外墙砖、刷涂料,增加琉璃瓦造型并统一窗框样式;2.规范安装防盗网、雨篷,空调外机改挂整齐并增加空调百叶;3.对沿线脏乱差节点实施景观提升工程,增加绿植、景墙等;4.对主要交通要道实施沥青路铺设工程,对破损和泥土路面实施水泥硬化工程;5.对前屋后院实施微改造工程,包括围护栏杆、口袋公园等景观改造工程;6.新建一层活动中心。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74万元、预备费30.9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4日
***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背阴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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