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北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9月16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保定市人民政府:
收到《关于河北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9月16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定广顺再生利用股份有限公司:“1、废气收集气体不完全;2、厂区脏乱差;3、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经核查省执法专项检查时间是9月15日下午,该企业只有造粒车间生产,其它车间未生产,9月19日检查造粒车间已停产,造粒车间上方集气罩偏小,厂区物料堆放不整齐,厂区卫生不整洁。环保局监察人员立即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9月21日,顺平县环境监测站对造粒车间进行了监测,9月22日出具监测报告,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1、该公司将造粒车间内小集气罩已更换为大集气罩,增加废气收集效率。
2、对厂区进行规范清洁,保持厂区内环境卫生。
3、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设备已进行维修,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跑冒滴漏。
二、顺平县韵芽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收集不完全”,移交当地处理。
整改情况:9月22日,顺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测,9月23日出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粉尘、非甲烷总烃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省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组指出的问题,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加大集气罩,安装软帘,
密闭生产车间,增加负压,以改善吸气效果,增强收集率,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台帐。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和密度,严格监管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公司严格管理,时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