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全力做好洁净型煤推广工作
为有效治理燃煤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昌黎县深入落实洁净型煤优惠补助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洁净型煤推广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了《昌黎县2015年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县洁净型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黎县商务局。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洁净型煤推广工作机构。
二 是任务分解落实。将洁净型煤推广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对辖区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各项措施,向 全县农村广大居民以及辖区内机关、厂矿等进行宣传推广。另外,责成建设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各部门对本系统内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扩大洁净型煤推 广使用范围。
三是组织专题调度。多次组织召开由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洁净型煤推广专题工作会议,提高重视程度,部署推广任务,了解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掌握问题困难,讨论解决方案。
四是开展督导走访。昌黎县督查室及县洁净型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乡镇逐一走访、督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建议。
五是落实日报制度。落实洁净型煤推广工作日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各乡镇每天责成专人统计上报本系统或本辖区内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完成情况,昌黎县洁净型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将全县情况上报市工信局及县政府主要领导。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昌黎县广播电视台专门制作了洁净型煤推广专题宣传片,昌黎县广播电台做了洁净型煤工作专题报道,大力宣传洁净型煤质量标准,财政补贴政策以及购买注意事项及流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乡镇也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居民和单位自觉使用洁净型煤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分散采暖燃烧污染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截至12月21日,昌黎县累计完成洁净型煤推广量1793.63吨,此外预定的1775吨洁净型煤,购煤款已交付秦皇岛海龙洁净煤配送有限公司,现等待企业安排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