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创城常态化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记者 闫丽静)日前,市文明委修订《关于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常态化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补齐城市建设、管理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文明素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创建文明城市根本目的不在于得“金牌”,而在于让老百姓得实惠。基于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指出,要将创城上升为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支持创城、参与创城、融入创城,实现创城常态化、全覆盖。力争通过三到六年时间的努力,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实施意见明确,今后常态化创建将围绕11方面重点工作展开:思想道德教育、八大环境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城市建设管理、交通秩序治理、社区治理提升、市场环境治理提升、窗口服务优化提升、学校及周边治理、城乡及周边治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每项工作都列出详细的目标、标准和措施。
为确保任务目标完成,实施意见要求,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创城工作指挥部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指挥部具体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创城责任落实,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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