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开展向高云升同志学习活动
(政法委)6月12日,市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高云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大力宣传弘扬高云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各项政法工作深入开展。
高云升,198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27年如一日,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甘于奉献,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数十次受到嘉奖,先后被评为邢台市“抗洪救灾先进个人”、“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奥运安保先进个人”、“十八大安保先进个人”、“百姓喜爱的好警官”。
《决定》号召,学习高云升同志,要学习他党性坚强、忠于事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严以用权、廉洁自律的优秀品格。
《决定》强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高云升同志的典型事迹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内容,把高云升同志树为“三比一争”活动的对标学习对象,汲取向上动力,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干警。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深入开展注入不竭动力,在推进“三个发展”、建设“三个邢台”进程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