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档案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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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州档案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做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黔西南州档案局(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根本要求、重大任务。
在国家宪法日之际,制作“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布标悬挂于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宣传;结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2013年3月1日施行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单位大厅显著位置制作宣传栏进行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了法制观念,形成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张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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